各二级学院、系(部)、处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精神,学院决定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,补星期一的课。请各有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学院总值班地点:新校区致远楼211室电话:0351-2167825 特此通知。
院长办公室
2017年3月22日